2025-07-14 11:57:45来源: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点击:682 次
重庆市永川区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区智能建造试点区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永川府办发〔2025〕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区智能建造试点区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已经区政府同意,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川区智能建造试点区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发展智能建造,以科技创新推动我区建筑业转型升级,提升永川建造核心竞争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要求,深入推进以数字化变革为引领的全面深化改革,围绕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目标,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建筑工业化为载体,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建造技术在工程建造领域应用,加快智能建造和智能制造融合发展,打造智能建造全产业链,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开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充分认识到推进智能建造是一项需要多方面力量长期共同努力的复杂系统工程,要立足现状,统筹兼顾智能建造各个关键环节,加强构建智能建造的系统规划,分阶段实施,集中力量突破带动作用强的成套技术体系、不断夯实智能建造配套产业生态。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企业发展智能建造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突出企业开展集成创新、工程应用、产业化与试点示范的主体作用。同时,发挥好政府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形成推进智能建造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
坚持科技创新、数字赋能。聚焦数字赋能,全力推动BIM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装配式建筑、建筑机器人等关键技术应用,推动建筑业与数字化、绿色技术的深度融合,实现智能设计、施工、运维全链条创新。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结合本区的产业基础、经济水平和资源禀赋,制定差异化实施方案,优先在重点领域或龙头企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经验。从单项到集成,由易到难,分步骤、分阶段推广智能建造技术,逐步扩大工程项目智能建造技术应用的覆盖面。
二、发展目标
围绕加快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建立较完善的智能建造政策体系、技术体系、推广体系、产业体系和监管体系,初步实现建筑工业化、行业数字化转型,将永川打造成为全市智能建造试点区县典范。
到2025年底,组建永川区卓越工程师联盟,筹建永川区智能建造卓越工程师班,培养智能建造工程师,加强智能建造产业人才支撑;培育智能建造试点项目2个以上,通过示范项目展示智能建造的实际效果带动行业应用,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建造新模式。
到2026年底,筹建永川区智能建造中心,围绕人、机、料、法、环、测六大要素,实现泛在物联感知,构建“认知-实践-科研-评价”层层递进的创新平台,为永川区智能建造人才培养提供实践支撑。
到2027年底,依托重庆文理学院智能建造现代产业学院、渝西新型建筑产业智能建造协同创新中心和相关智能建造企业的力量和技术,成立永川区智能建造研究院,做好智能建造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引导和培育一批智能建造优势企业,形成1~2个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引领并带动3~7家骨干企业、10~15家专精特新企业向智能建造转型升级,完成智能建造试点项目10个以上;试点项目中建筑机器人推广应用达到90%,建筑机器人使用品类5款及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系统全面的政策体系
1.健全推进实施机制。构建以“绿色化为目标,工业化为路径,数字化为手段”的智能建造实施体系,以试点示范为引领,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工业化建造技术融合应用。每年组织实施试点项目2个以上,推动智能建造技术体系化应用。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项目、概算投资大于5亿元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按要求选用智能建造技术推广目录相关技术。
2.加强惠企政策扶持。对从事智能建造且满足相关条件的咨询设计、构件生产、工程施工、软件研发、装备制造等企业,可享受鼓励类项目进口设备免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与首版次软件认定推广、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绿色金融与信贷支持等政策。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参建单位按有关规定可享受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加分政策,相关业绩可作为企业申请资质升级的重要业绩。支持装备制造、先进制造业企业加大对工程建设应用场景的调查研究,开发具有技术领先、可靠实用、安全耐用等优点的智能建造装备、建筑机器人产品,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通过购买、租赁等形式推广应用智能建造装备、建筑机器人产品。
3.加大项目激励力度。符合条件的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可参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三星级智慧工地或工程项目数字化建造试点,享受商品房预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支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将投标人的智能建造技术研发能力、工程实践经验作为投标资格或商务条件。政府投资项目将在立项、可研批复、用地、规划等环节明确智能建造项目实施要求,并根据此核准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将把智能建造项目实施要求落实到立项批复、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确保智能建造项目落地。
(二)健全创新管理机制
1.健全政企协同推进机制。建立全区智能建造协同推进工作专班,整合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资源,开展政策解读、标准培训、技术研讨、高峰论坛、示范项目观摩及技能比武等活动。通过制定设计行业自律规范、生产企业运营标准、施工企业质量自检体系等,引导企业合规经营,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的双向联动治理体系。
2.创新优化行业监管模式。健全智能建造相适应工程质量、安全及造价监管机制,完善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与归档的全流程管理体系;整合工程监管业务系统,打破各环节数据壁垒,实现设计、生产、施工、运维全链条数据贯通;推行工程项目全周期统一编码制度,实现监管流程标准化、数据关联化、业务协同化;深化“互联网+监管”模式,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精准度与效能,实现监管的规范化、制度化、智能化。
(三)逐步完善技术体系
1.打造先进适用的技术体系。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加大关键技术研发投入,重点推进公共建筑领域主推钢结构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着力突破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居住建筑领域规模化应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工业建筑领域重点发展钢结构及装配式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围护结构体系大力发展预制夹心保温一体化外墙板和蒸压加气混凝土墙板;内装工程领域全面推进装配式装修技术体系。
2.推广智能建造评价体系应用。按照智能建造的技术指标、评分标准、评定等级、评定机构等内容,积极参与完善智能建造评分标准和评定办法。
(四)推广新型建造模式
1.推动数字化设计。推行工程建设全过程BIM技术应用。鼓励BIM技术在项目设计、招投标、生产、施工、运维等全过程应用。加快构建数字设计基础平台和集成系统,实现设计、生产、施工协同。完善装配式建筑设计选型标准,编制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部件标准图集,实施建筑平面、立面和部品部件、接口标准化设计。在设计阶段推广应用三维激光扫描仪、ALC深化设计、闪境AI(装修设计)。
2.推广工业化生产。在房屋建筑中推广预制剪力墙、预制柱、预制梁、墙体保温一体化预制外墙板等工业化建造技术应用,加大集成厨卫、装饰墙板等工业化装修部品应用力度,建立以住宅、学校、医院为重点的通用化部品部件供应体系。大力发展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鼓励轨道交通、道路、桥梁、隧道、管廊等项目优先采用预制管片、预制道床、预制梁等部品部件。
3.推进智能化施工。按照“上网、进线、云识别”原则,优化智慧工地管理,实现预制构件“一码”监管、全程追溯。推广应用道路划线机器人、AI测量相机、智慧靠尺、拍照测量设备、视觉位移计、智慧挖机、钢筋绑扎机器人、墙板安装机器人、墙板搬运机器人、漆料喷涂机器人、墙面打磨机器人、涂胶机器人、瓷砖铺贴机器人、内墙装修机器人、室内标线机器人等建筑机器人辅助施工,在墙板安装、装饰装修、测量测绘、管道修补、地面铺装等领域率先应用,并不断丰富应用场景。
4.推行信息化管理。支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采用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及基于BIM技术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鼓励搭建涵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数字化管控平台,实现项目建设全参与方协同作业、全要素统筹管理、全过程数据共享,并基于工程管理行为和施工作业行为数字化,实时生成数字城建档案。鼓励将智能建造数据模型用于项目运营维护。
(五)推动技术集成应用
1.推动智能建造技术集成应用。引导试点项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单项或集成应用智能建造技术,使用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投资工程试点项目应当实现智能建造全过程集成应用,对其他投资类型工程试点项目实施智能建造单项技术的规模化应用,鼓励集成应用。
2.支持智能建造项目建设。区发展改革委对政府投资的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在核准投资估算和工程概算时应考虑智能建造增量成本。
(六)培育壮大产业链
1.培育智能建造骨干企业。培育对智能建造产业链具有资源统筹和配置能力的企业成为骨干企业。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发挥在智能建造产业链与创新链、价值链融合发展的“链长”作用。支持工程总承包企业成为智能建造活动“链主”企业,带动设计、施工、运维等企业协同工作、优势互补,统筹智能建造技术产品在工程建造全过程的应用。大力培育重点产业链“链核”企业,发挥聚集和带动产业链企业的作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整合,形成关联紧密、相互促进、生态完善的产业集群。
2.加快产教融合发展。一是建立“跨校区跨专业”的合作模式,在永川区建立智能建造卓越工程师培养班,跨越本科和专科统一招生,统一授课。二是坚持以产促教、以产助教合作。继续深化学生实习就业、专业技能培训、科技开发、导师互评(企业导师进校园,高校教师挂职企业)合作,在企业建立教学实习基地、学生培养基地,企业也可以在学校设立奖学金等。总结成功经验,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助力校企合作签约工作,将校企合作推向深入。三是切实加强协会、企业、主管部门与学校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及时掌握行业的市场变化和对人才培训的需求,学校有针对性地培养实用性强的技术人才,加强人才储备。
(七)成立永川区智能建造研究院
依托重庆文理学院智能建造现代产业学院、渝西新型建筑产业智能建造协同创新中心和相关智能建造企业的力量和技术,成立永川区智能建造研究院,做好智能建造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研究内容包括围绕智能建造理论、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融合发展应用技术、装配式一体化技术集成、柔性智能生产技术和智能装备应用、建筑机器人、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智能施工设备、智慧运维、智能建造人才培育等方面进行研究与突破,推动产学研应用成果转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等有关单位作为成员单位,由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统筹协调智能建造试点推进工作。
1.应用场景组: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委、区水利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新城建管委、永川高新区管委会、永川综保区管委会、永发展集团公司、永高新集团公司等部门、单位积极支持推荐,确保我区每年推动3~5个智能建造应用场景项目。
2.产业引进孵化组:区经济信息委、区招商投资局、高新区管委会、区新城建管委会负责培育引进、孵化智能建造产业关联企业。
3.人才培育组: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重庆文理学院、重庆城市科技学院等单位和高校,负责培育智能建造科技人才。
(二)强化资金保障。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应依据相关规定加大对智能建造科技研发、技术推广、工程示范等方面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建设,鼓励支持企业加大资金投入。
(三)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完善智能建造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落实质量安全管控措施,探索生产制造主体备案、生产档案、产品标识、市场准入等监管手段,建立全过程工程质量追溯制度机制,加强对工程招投标、设计审图、造价管理、质量安全监督以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建设和监理等相关方应采用驻厂监造、工程质量保险等方式加强预制部品部件生产质量管控。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四)强化人才保障。设立智能建造领域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组建永川区智能建造专家库,为智能建造领域发展战略、规划建设、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意见,为智能建造复杂工程及重大疑难问题提供技术支撑;大力培育适应智能建造新产业新业态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研究探索开展智能建造职称评价;在重庆文理学院、重庆城市科技学院等本地院校开设智能建造专业,或设置智能建造学科(方向)及相关课程,加快培育智能建造专业人才;在重庆文理学院设立区级智能建造人才培训中心,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联合培养智能建造专业人才,开设智能建造卓越工程师班,开展智能建造骨干管理人员培训。
(五)开展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行业组织的作用,通过讲座、论坛、展览、观摩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贯、技术指导、交流合作、成果推广,宣传发展智能建造的显著优势和综合效益,提升全行业对智能建造认知度和关注度,吸引跨行业的关注和参与,营造智能建造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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