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0 21:10:33来源:中国发展改革微信号点击:678 次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下称《意见》),为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提供指引。5月2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秦海翔、自然资源部总规划师张兵、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负责人赵成峰、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郭方明、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与风险监测司司长廖媛媛等共同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我国城市更新将如何推进?《意见》围绕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部署了8个方面主要任务: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开展完整社区建设,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秦海翔将其概括为“四好”建设,即:好房子建设,主要是大力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同时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努力把老房子、旧房子也改造成好房子。稳妥推进危险住房改造,加强老旧厂房、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屋的改造利用,推动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好小区建设,主要是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更新改造老化管线管道,整治小区及周边的环境,加强改造的质量安全监管,完善长效的管理机制,来持续提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设施条件、服务功能和文化价值。好社区建设,主要是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推进老旧街区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盘活利用老旧厂区,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好城区建设,主要是完善城市功能,建立健全多层级、全覆盖的公共服务网络,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修复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修缮,探索合理利用文化遗产的方式路径,让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相得益彰。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既有利于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宜居性,又有利于释放巨大内需潜力,培育发展新动能。但也因其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尤其需要强有力的制度政策支撑特别是资金支持。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负责人赵成峰介绍,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统筹相关渠道资金,积极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建设。主要通过四个渠道予以支持。一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十四五”以来,已累计安排超过4700亿元,支持城市燃气、排水等地下管网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是2023年增发国债。共安排增发国债资金1400亿元,支持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三是超长期特别国债。2024年以来,将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纳入“两重”建设支持范围,已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超过2900亿元。四是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街区(厂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
财政部方面提供的数据显示,“十四五”以来,共安排中央补助资金约1594亿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以来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53亿元,支持推进城中村改造。“十四五”期间安排中央补助资金约600亿元,支持60个城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带动总投资1600亿元。2024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增发国债等资金超过4250亿元,支持地方开展城镇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城市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等项目。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财政部积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如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费附加减免等。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职责分工,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各项工作,继续统筹用好相关渠道投资,进一步加大对城市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围绕创新投融资模式、健全运营维护体制,完善价格收费机制等方面,积极推进城市更新行动“软建设”,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
一是稳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重点工程实施。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分步实施”“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优先实施涉及公共安全和民生保障的城市地下管网安全提升、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城中村综合改造、市政设施安全改造等基础类工程,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城市公共空间功能完善等提升类工程。指导城市政府科学合理谋划城市更新具体项目。
二是持续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门设立城市更新专项,支持城市更新相关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已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项目的基础上,扩围支持城市危旧住房、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等工程。据透露,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抓紧组织计划申报和项目评审等工作,将于今年6月底前下达2025年城市更新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同时,在“两重”建设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中,将继续对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给予支持。此外,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建设。
三是积极推进投融资模式创新。城市更新项目投资额较大,单靠政府的投入远远不够,必须建立多元化、多层级的资金投入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围绕完善投入机制、提高投入效率,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对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经营属性较强的,进一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对于回报水平适中、社会资本具有投资意愿的领域,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作用。引导支持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银行信贷资金更好参与项目建设。鼓励各地充分挖掘项目价值,探索创新城市更新模式,对投融资模式创新性强、有较好示范性的项目,中央投资将优先予以支持。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记者 蔡若愚)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全文)http://www.ceccweb.org.cn/listshow.php?cid=68&id=2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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