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3 11:30:12来源:黑龙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点击:674 次
为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对《黑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黑发改规〔2023〕3号)进行修订,制定了《黑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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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黑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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