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4 18:04:12来源:济南时报点击:672 次
近日,由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研究编制的《济南市城市更新规划土地支持政策工具箱》(以下简称“工具箱”)正式公布。“工具箱”聚焦规划、土地、不动产三大核心领域,系统整合已出台政策、创新务实举措,构建覆盖城市更新全流程、全要素、全场景的政策支撑体系,梳理形成50条具体实施措施,着力构建系统完备、衔接顺畅、精准实用、便于落地的城市更新全链条政策支撑体系,为城市更新项目落地实施提供清晰路径与明确指引。
老旧住房自主更新有条件增建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突出规划引领。“工具箱”集纳规划领域政策,释放弹性空间,强化正向激励。围绕容积率优化、差异化管控、功能混合利用等关键环节梳理26条措施,强化规划刚性底线与弹性支持有机结合,精准匹配更新项目实际需求。
在优化容积率核定规则方面,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项目在符合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等规划要求、不对周边产生负面影响且建设资金可实现平衡的前提下,支持增加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可不计入地上建筑规模增量;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项目成套化改造在户数不增加前提下,增建面积不超过原证载面积30%,改造后不足46平方米可增至46平方米。
城市更新中建筑间距、建筑退距、建筑密度、日照标准、绿地率、停车位等确实无法达到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的特殊类型更新项目,在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相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不低于现状条件为底线进行更新;原拆原建项目规划建筑与项目外建筑间距、建筑退界不符合要求的,应与相关利害关系人达成书面同意意见,日照标准达不到要求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协商解决;对于原拆原建项目内的新建建筑间距、日照标准、停车位等达不到要求的,项目全体所有权人应签署知情并同意的书面意见。
更新项目推行多元化土地供应方式
“工具箱”梳理12条土地政策,聚焦存量盘活、多元供地、地价优惠、过渡期支持,健全全链条土地要素保障机制,降低更新项目实施成本、提高落地效率。
更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依法采取出让、租赁等有偿使用方式或者划拨方式配置。采取有偿使用方式配置国有建设用地的,依法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文化创意、科技研发、健康养老、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生产性服务业、科技创业载体、“互联网+”等新业态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区县政府批准后,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5年。过渡期满后,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及市场价,以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优化土地价款计收规则。符合老旧住房原拆原建条件的,新增面积上市交易按成交价2.5%缴纳土地价款;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利用自有存量建设用地实施改造的,地下部分建筑面积按照评估价格减半收取土地出让金;对再开发项目用地内配建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不计收土地出让金。
简化原拆原建项目不动产登记
以不动产登记服务为抓手,深度嵌入城市更新全链条。以简化登记、分类办理为核心,“工具箱”共梳理形成涉不动产政策12条措施,打通项目落地“最后一公里”。
完善征收冻结与安置房屋不动产登记。支持补偿安置房屋、抵押权办理预告登记,防范交易风险;全面推行安置房不动产登记线上办,提升便民服务效能。
简化更新项目不动产登记。原拆原建项目实施改造完成后,按户首次登记方式为房屋所有权人直接办理不动产权证,新证仍按原供地方式登记,并对原有住房面积及新增住房面积进行标记。规范优化历史风貌保护、保留建筑项目登记流程,以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报告及区政府复核意见代替竣工验收材料用于办理不动产登记;推行分期核实、分期办证、土地量化登记等,便利资产融资流转。
整合公证、司法、不动产登记与金融服务等多方资源,优化“带封过户”业务流程,打通查封房产交易中的堵点与难点;登记机构根据买卖双方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登记申请,常态化提供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服务。
实现“交房即办证”“验收即办证”。发挥不动产登记电子监督系统作用,提升全流程闭环监管效能,常态化实现新建商品房及拆迁安置房“交房即办证”;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与不动产登记并联办理,实现“验收即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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