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8 16:58:41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网点击:680 次
3月16日,大同市人民政府印发支持大同经开区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的实施意见。
大同市人民政府文件围绕新能源开发、余热利用、招商、基础设施、物流等17个方面提出具体支持及责任部门。
支持开展园区周边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充分利用园区厂房屋顶、未利用地等资源,规模化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支持园区统筹推进工业余热等清洁能源多元开发。支持园区企业通过电力直接交易、代理交易、购买绿证等方式,积极参与绿电、绿证交易,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
支持园区企业对标标杆水平和先进水平,实施先进高效用能设备更新和节能降碳改造,积极打造极致能效工厂,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支持园区企业采用先进生产设备,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支持园区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促进平台、产品、技术、企业提档升级,加快数字经济赋智赋能,牵引绿色低碳转型。
支持园区统筹完善充电桩、换电站、加氢(醇)站等绿色基础设施布局,打造低碳、高效、便捷的园区交通物流体系。
支持园区重点引进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园区龙头主体,
支持园区企业申报省级重点产业链“链主”。推动园区企业建设绿色工厂、零碳工厂,提升绿色制造水平,加快形成以绿色能源驱动绿色制造的“以绿制绿”发展模式。
支持园区不断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效能,鼓励园区企业提升生产环节资源节约利用水平和生产效率,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和水资源循环利用效率。
支持园区企业强化废弃物源头减量和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支持园区统筹规划,推进电力、热力、燃气、供排水等基础设施的绿色化、智能化建设改造。
支持园区企业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等建筑新建及改造工作,加强技术指导与标准落实。
支持园区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积极申报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
支持园区探索建立产业创新发展评价体系,提升园区产业整体创新能力与综合竞争力。
支持园区及重点用能单位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和能碳管理平台,对用能进行全过程监管,实现能源利用和碳排放管理精细化、高效化、智能化,鼓励园区探索建立碳管理示范评价机制,为电力需求侧管理、碳排放核算、源网匹配调节、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等工作提供支撑。
支持园区加强改革创新。
支持大同经开区、平台公司、园区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能源综合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参与零碳园区建设。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同经开区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的实施意见(全文)http://www.ceccweb.org.cn/listshow.php?cid=68&id=3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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