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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开始申报!

2025-03-20 13:31:27来源:北京经信局点击:1317 次

近日,北京市正式启动2025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及2022年度国家级集群复核工作。根据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市将依据《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围绕提升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创新引领力的市级和国家级特色产业集群,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主体



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的集群应在区级区划范围内,由集群运营管理机构作为集群申报主体,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向所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主体填写《北京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2025年度北京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汇总表》,并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形成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申报条件



详见《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管理办法(暂行)》(京经信发〔2023〕 82号)。


(三)初审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区集群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和实地核查,在符合认定标准的基础上,遴选主导产业聚焦、优势特色突出、发展成效显著的集群推荐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


(四)审核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进行评审,必要时开展实地核查,在符合申报要求的基础上,形成2025年北京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发布。


复核工作要求

2022年度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须参与本次复核工作,由集群运营管理机构作为复核申报主体,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并装订成册,经所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受理复核材料并进行审核,对集群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将通过审核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其他

请申报北京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单位于2025年4月30日前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资料,包括《北京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附件1)及佐证材料和《2025年度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3份,纸质版材料请报送至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1号楼(王老师,电话:13953196968),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wangqianlong@jxj.beijing.gov.cn。邮件标题请备注“所在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


请参加复核的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附件3)《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提供佐证材料,于2025年5月30日前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资料各一式4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纸质版材料请报送至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1号楼(王老师,电话:13953196968),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wangqianlong@jxj.beijing.gov.cn。邮件标题请备注“所在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在认定的北京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基础上,择优组织推荐申报2025年度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不再另行发布开展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的通知。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联系电话:55520844。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
2.2025年度北京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汇总表
3.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

4.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情况汇总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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