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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优质消费供给,进一步释放多样化、差异化消费潜力,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财政部、商务部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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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试点工作,主要向人口基数大、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好的超大特大城市倾斜。政策实施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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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具有引领性的国内外品牌开设高能级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并推动首店向总店、总部提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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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重点赛事活动及演出“进商圈、进街区、进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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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老字号企业、新消费品牌企业依托本地优质消费资源,开设新店、旗舰店,开发推出“老牌新品”、“国货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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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可推荐2个城市参加试点申报,其中,居民消费支出排名前15名的消费大省(自治区)可推荐3个城市参加试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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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资金补助。实施期内,超大特大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4亿元,大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3亿元,其他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2亿元。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全文)http://www.ceccweb.org.cn/listshow.php?cid=68&id=3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