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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专精特新梯队企业年度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2025-05-16 17:26:21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点击:810 次

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京经信发〔2025〕10号)要求,现开展年度专精特新梯队企业年度信息更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范围

1.需完成年度信息更新工作的企业包含:经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2025年1月公告的2024年第四季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2年9月—2024年12月申报且被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2.2025年1月份及之后申报且被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无需更新年度信息。

3.企业按照目前自身所对应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级中的最高层级进行信息更新。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信息更新。

二、填报时间

2025年5月14日—6月26日

三、填报方法

1.企业需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以下简称培育平台),网址为http://zjtx.miit.gov.cn,进入“企业信息更新”模块,填报2024年度经营发展数据。

2.企业应在年度信息更新模块的“佐证材料”栏,上传提交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提交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备案。

3.企业提交信息更新后如需修改,可登录培育平台进行“撤回”操作(详见附件1企业端平台操作手册)。

四、注意事项

1.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每年完成年度信息更新,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信息更新的,企业资质称号继续有效;未按规定完成年度信息更新的,取消其复核资格,连续两年及以上均未完成年度信息更新的,取消该企业所有资质。

2.经认定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3年,到期后进行复核。如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核查结果为准),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将取消认定,且至少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3.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发生更名、合并、重组、跨省迁移、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与评价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登录培育平台,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对于未在3个月内报告重大变化情况的,将取消复核资格,并视情取消认定。

咨询电话: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010-55520839;呼叫中心 010-82176996;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端平台操作手册

              2.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6日              

· 附件:企业端平台操作手册

· 附件: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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