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6 10:22:52来源:城市更新URN,城市更新所 · 城市更新研究中心点击:673 次
城镇化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危旧房改造已成为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改善民生福祉的关键课题。2024年以来,国家密集部署工作,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有力有序推进”,“两办”提出“分类分批稳妥推进危险住房改造”,并倡导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模式,住建部则提出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目标等,为地方探索提供了纲领性指引。
政策东风下,成都、武汉、南京等地率先突破“政府包办”的路径依赖,通过政策松绑、流程再造和权益保障,激发产权主体内生动力,形成“居民出资、政府搭台、市场参与”的危旧房自主更新范式。聚焦广州,尽管城市更新的政策框架已搭建,但实践中仍面临居民协商难、资金渠道窄、片区统筹弱等瓶颈,亟需借鉴各地经验,在制度层面上深化突破,为超大城市更新注入新动能。
01 成都市君平街89号院1栋
“居民主导、社区协调、政府支持”的自主更新模式
成都市君平街89号院1栋作为四川省首个“三不变”(面积不变、容积率不变、土地权证不变)的居民自主原址重建案例,为城镇危旧房改造提供了创新样本。该建筑始建于1964年,为典型的三层砖木结构“筒子楼”,2022年鉴定为D级危房。2022-2025年期间,17户产权人自筹资金、自发成立自治小组与项目管理委员会,以EPC模式引入专业公司开展重建工作,成功实现“原址、原样、原面积、原用途”复建。
首创D级危房居民自建许可范式
依托成都市《危房原址恢复重建工程规划许可办理规则》专项政策的出台,形成“居民申请-社区协调-政府审批”的危旧房改造高效服务链。
一是组织创新,17户居民自发成立项目管理委员会,推选出3位具备建设施工、财务管理等相关经验的居民代表形成自治组织,实现项目资金共管与工程监督自治。
二是协商创新,通过社区、院委会搭建协商平台,协调解决施工期间的邻里矛盾。
三是审批创新。构建全链条管理,完善规划许可制度。立项阶段,以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替代用地许可,增加所有产权人同意书,强化危房鉴定报告、原建筑设计图及实测图等既有空间相关材料。审批阶段,优化衔接机制,通过多部门并联审批、住建部门安全审查前置等压缩审批时限。这一制度设计不仅催生了全省首张居民自建许可证,更形成了可复制的“居民主导型”更新范式。
探索“权责对等、多方共管”的资金运作机制
一是建立产权面积与出资义务挂钩的筹资体系,17户业主按产权份额共筹集188万元改造资金。
二是开创“居民自筹+业主监管+政府支持”的资金管理模式,由居民代表设立银行专项账户,通过多人共管账户和银行监管实现资金透明化使用。同时,政府开设审批绿色通道,简化资金使用相关手续,降低行政成本。通过该模式实现财政减负、居民主体责任意识加强、流程优化,形成居民自主决策、自主管理的良性机制。
02 武汉市21街坊
“住宅合作社”模式下的危旧房改造范本
武汉市青山区21街坊危旧房改造项目(现名“安欣·幸福里”)作为湖北省首个“住宅合作社”模式试点,走出了一条“居民主导、政府支持、市场参与”的创新路径,实现小区“原拆原建”改造。
该项目针对建于上世纪60年代、安全等级C级的4栋危旧筒子楼(3栋居民楼和1栋武钢单身宿舍),创新性地由134户原武钢职工家属自发组建住宅合作社,与区属国企青山安居集团合作实施改造,仅用不到半年时间就完成全部居民签约腾退,创造了“青山速度”。
“住宅合作社”模式保障居民自主决策
住宅合作社项目以居民自主治理为特色。21街坊通过自荐、群众推荐,选出社区书记、社区副主任、武钢退休职工等8名理事会成员,组建联合社,经民政部门注册成为非营利法人社会团体。在政府支持下,委托区属国企青山安居集团进行代建,签订委托协议。通过3轮入户调查、2次社员大会,居民全程参与决策,自主决策户型设计、资金筹措、企业遴选、方案确定等核心环节,形成了联合社章程。
该模式中,政府仅提供政策支持与协调,企业按居民需求代建,通过“三个一点”(居民出一点、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的方式,保障了三方主体对项目建设的“共建共享”,实现了居民深度参与治理的突破性变革。
“一户一方案”的个性化设计转型
在仅6417㎡用地内,总建筑师团队针对134户差异化需求定制专属方案,设计了7种户型,突破“一刀切”的改造模式,实现个性化需求的高效匹配,最终实现100%签约,签约速度创同类项目最快纪录。
居民可选择套内面积同等置换,也可按3个不同档位进行补差(新增5㎡以内按9900元/㎡,新增5-10㎡按14850元/㎡,新增10㎡以上按16500元/㎡),获得建筑面积产权升级。项目在超高密度条件下,仍通过架空层设计、人车分流、超大阳台等创新手法,大幅提升了居住品质,实现了“小地块、大民生”的更新效果。
“居民出资+政策补贴+运营反哺”多元资金平衡机制创新
项目通过高密度设计(容积率3.7)增设商品房240套,在134户居民原址本体上,释放106户商品房通过市场对外销售,同时,配套底商采用“租售结合”模式引入刚需商业业态,确保长期商业运营用于平衡建设成本。
03 南京石榴新村
“共商共建”模式下的危旧房更新共同体构建
石榴新村位于南京市秦淮区丰富路和小王府巷交叉口,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原住居民约380余户共计1500人。该片区内多为非成套户型,户型小、密度大、卫生环境差、私搭乱建严重,48%的房屋面积35㎡以下,最小的仅有7㎡。项目待改造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36万㎡,通过多元安置方式、多户型设计方案,满足回迁居民的个性化安置需求。
更新政策先试先行
一是更新模式多元。采用“原地重建、回迁安置为主,异地置换、货币回购相结合”的多组合安置方式,实现“留改拆回”。
二是方案先行先试。在市级政策空白期,项目实施主体南京越城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越城集团)综合危房消险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以及现行征收、保障等既有政策文件,制定《实施方案》,以项目实施促进指导性政策文件的出台。
三是一户一方案。明确各种类型的置换和保障流程,按照“一户一方案”进行数据分析、模拟安置和成本测算。
政府主导下的共商共建机制
一是党建引领共管。项目指挥部成立临时党委,构建“党委-支部-党员-群众”四级联动机制。
二是成立居民工作组。由机关干部、街道办、越城集团等工作人员组成8个居民工作组,组织69场居民议事会,经70余轮方案设计优化形成20个面积段、36种户型供选择。
三是共建消险委员会。吸纳更新对象中的党员、积极分子、热心群众与工作组、律师团队形成“战略共同体”,扎牢宣传口径。
四是领导一线接访。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定期驻点,面对面倾听居民意见。
五是成立专业矛盾协调处。由公证处、律所、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部门联动成立“多元化矛盾协调小组”,先后解决法律问题共15件、化解继承纠纷558户次、完成家庭权益公证135户。
“政府出资+居民共担+市场补充”三级投融资机制
项目改造所需资金约7000元/㎡,按市、区财政和产权人3∶3∶4的比例分摊,产权人承担建设费用的40%(即2800元/㎡,可通过公积金提取支付,分期付款)。国企挑大梁,政府拨款、越城集团全额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并通过申请专项国债、地块抵押、自持商业配套经营现金流(配建商业用房和停车位)等多渠道扩大资金来源。
项目投融资模式图
图源:自绘
04 对广州的启示
广州市危房数量多,改造任务重、需求强,应多措并举优化危旧房改造工作。
一是成立专业化组织,鼓励组建居民自主更新委员会,完善居民全程参与决策的共商共建机制;由政府机构、合作企业、律师团队、居民代表等联合设立危旧房改造工作专班,统筹实施项目更新工作。
二是创新制度设计,探索“规划—土地—产权”政策联动,推进危旧房自主更新与低效用地再开发、土地出让、土地权益调配等土地政策有机融合;鼓励土地混合利用与功能转换;支持“一栋一策”“一户一方案”实施改造;优化审批流程,设立绿色通道,创新“设计方案一次性联合会商”制度。
三是拓宽筹资渠道,构建差异化补贴体系,依据房屋安全等级、建筑面积、产权属性等,分级给予财政补贴;建立梯度化支付机制,针对不同支付能力与不同意愿业主设计改造资金筹集方案,通过财政托底、引入合作企业、专项回购等多种方式推动签约率100%;激活空间复合价值,允许适度植入营利性设施,通过开放经营权转让、产权置换等方式实现空间增值收益反哺,形成可持续资金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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