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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危旧房自主更新制度”优化的地方探索与启示

2025-08-16 10:22:52来源:城市更新URN,城市更新所 · 城市更新研究中心点击:673 次

城镇化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危旧房改造已成为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改善民生福祉的关键课题。2024年以来,国家密集部署工作,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有力有序推进两办提出分类分批稳妥推进危险住房改造,并倡导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模式,住建部则提出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目标等,为地方探索提供了纲领性指引。

政策东风下,成都、武汉、南京等地率先突破政府包办的路径依赖,通过政策松绑、流程再造和权益保障,激发产权主体内生动力,形成居民出资、政府搭台、市场参与的危旧房自主更新范式。聚焦广州,尽管城市更新的政策框架已搭建,但实践中仍面临居民协商难、资金渠道窄、片区统筹弱等瓶颈,亟需借鉴各地经验,在制度层面上深化突破,为超大城市更新注入新动能。

 

01  成都市君平街89号院1

居民主导、社区协调、政府支持的自主更新模式

 

成都市君平街89号院1栋作为四川省首个三不变(面积不变、容积率不变、土地权证不变)的居民自主原址重建案例,为城镇危旧房改造提供了创新样本。该建筑始建于1964年,为典型的三层砖木结构筒子楼2022年鉴定为D级危房。2022-2025年期间,17户产权人自筹资金、自发成立自治小组与项目管理委员会,以EPC模式引入专业公司开展重建工作,成功实现原址、原样、原面积、原用途复建。

 

首创D级危房居民自建许可范式

依托成都市《危房原址恢复重建工程规划许可办理规则》专项政策的出台,形成居民申请-社区协调-政府审批的危旧房改造高效服务链。

一是组织创新,17户居民自发成立项目管理委员会,推选出3位具备建设施工、财务管理等相关经验的居民代表形成自治组织,实现项目资金共管与工程监督自治。

二是协商创新,通过社区、院委会搭建协商平台,协调解决施工期间的邻里矛盾。

三是审批创新。构建全链条管理,完善规划许可制度。立项阶段,以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替代用地许可,增加所有产权人同意书,强化危房鉴定报告、原建筑设计图及实测图等既有空间相关材料。审批阶段,优化衔接机制,通过多部门并联审批、住建部门安全审查前置等压缩审批时限。这一制度设计不仅催生了全省首张居民自建许可证,更形成了可复制的居民主导型更新范式。

 

探索权责对等、多方共管的资金运作机制

一是建立产权面积与出资义务挂钩的筹资体系,17户业主按产权份额共筹集188万元改造资金。

二是开创居民自筹+业主监管+政府支持的资金管理模式,由居民代表设立银行专项账户,通过多人共管账户和银行监管实现资金透明化使用。同时,政府开设审批绿色通道,简化资金使用相关手续,降低行政成本。通过该模式实现财政减负、居民主体责任意识加强、流程优化,形成居民自主决策、自主管理的良性机制。

 

02  武汉市21街坊

住宅合作社模式下的危旧房改造范本

 

武汉市青山区21街坊危旧房改造项目(现名安欣·幸福里)作为湖北省首个住宅合作社模式试点,走出了一条居民主导、政府支持、市场参与的创新路径,实现小区原拆原建改造。

该项目针对建于上世纪60年代、安全等级C级的4栋危旧筒子楼(3栋居民楼和1栋武钢单身宿舍),创新性地由134户原武钢职工家属自发组建住宅合作社,与区属国企青山安居集团合作实施改造,仅用不到半年时间就完成全部居民签约腾退,创造了青山速度

 

住宅合作社模式保障居民自主决策

住宅合作社项目以居民自主治理为特色。21街坊通过自荐、群众推荐,选出社区书记、社区副主任、武钢退休职工等8名理事会成员,组建联合社,经民政部门注册成为非营利法人社会团体。在政府支持下,委托区属国企青山安居集团进行代建,签订委托协议。通过3轮入户调查、2次社员大会,居民全程参与决策,自主决策户型设计、资金筹措、企业遴选、方案确定等核心环节,形成了联合社章程。

该模式中,政府仅提供政策支持与协调,企业按居民需求代建,通过三个一点(居民出一点、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的方式,保障了三方主体对项目建设的共建共享,实现了居民深度参与治理的突破性变革。

 

一户一方案的个性化设计转型

在仅6417㎡用地内,总建筑师团队针对134户差异化需求定制专属方案,设计了7种户型,突破一刀切的改造模式,实现个性化需求的高效匹配,最终实现100%签约,签约速度创同类项目最快纪录。

居民可选择套内面积同等置换,也可按3个不同档位进行补差(新增5㎡以内按9900/㎡,新增5-10㎡按14850/㎡,新增10㎡以上按16500/㎡),获得建筑面积产权升级。项目在超高密度条件下,仍通过架空层设计、人车分流、超大阳台等创新手法,大幅提升了居住品质,实现了小地块、大民生的更新效果。

 

居民出资+政策补贴+运营反哺多元资金平衡机制创新

项目通过高密度设计(容积率3.7)增设商品房240套,在134户居民原址本体上,释放106户商品房通过市场对外销售,同时,配套底商采用租售结合模式引入刚需商业业态,确保长期商业运营用于平衡建设成本。

 

03  南京石榴新村

共商共建模式下的危旧房更新共同体构建

 

石榴新村位于南京市秦淮区丰富路和小王府巷交叉口,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原住居民约380余户共计1500人。该片区内多为非成套户型,户型小、密度大、卫生环境差、私搭乱建严重,48%的房屋面积35㎡以下,最小的仅有7㎡。项目待改造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36万㎡,通过多元安置方式、多户型设计方案,满足回迁居民的个性化安置需求。

 

更新政策先试先行

一是更新模式多元。采用原地重建、回迁安置为主,异地置换、货币回购相结合的多组合安置方式,实现留改拆回

二是方案先行先试。在市级政策空白期,项目实施主体南京越城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越城集团)综合危房消险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以及现行征收、保障等既有政策文件,制定《实施方案》,以项目实施促进指导性政策文件的出台。

三是一户一方案。明确各种类型的置换和保障流程,按照一户一方案进行数据分析、模拟安置和成本测算。

 

政府主导下的共商共建机制

一是党建引领共管。项目指挥部成立临时党委,构建党委-支部-党员-群众四级联动机制。

二是成立居民工作组。由机关干部、街道办、越城集团等工作人员组成8个居民工作组,组织69场居民议事会,经70余轮方案设计优化形成20个面积段、36种户型供选择。

三是共建消险委员会。吸纳更新对象中的党员、积极分子、热心群众与工作组、律师团队形成战略共同体,扎牢宣传口径。

四是领导一线接访。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定期驻点,面对面倾听居民意见。

五是成立专业矛盾协调处。由公证处、律所、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部门联动成立多元化矛盾协调小组,先后解决法律问题共15件、化解继承纠纷558户次、完成家庭权益公证135户。

 

政府出资+居民共担+市场补充三级投融资机制

项目改造所需资金约7000/㎡,按市、区财政和产权人3∶3∶4的比例分摊,产权人承担建设费用的40%(即2800/㎡,可通过公积金提取支付,分期付款)。国企挑大梁,政府拨款、越城集团全额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并通过申请专项国债、地块抵押、自持商业配套经营现金流(配建商业用房和停车位)等多渠道扩大资金来源。

 项目投融资模式图

图源:自绘

 

04  对广州的启示

 

广州市危房数量多,改造任务重、需求强,应多措并举优化危旧房改造工作。

一是成立专业化组织,鼓励组建居民自主更新委员会,完善居民全程参与决策的共商共建机制;由政府机构、合作企业、律师团队、居民代表等联合设立危旧房改造工作专班,统筹实施项目更新工作。

二是创新制度设计,探索规划土地产权政策联动,推进危旧房自主更新与低效用地再开发、土地出让、土地权益调配等土地政策有机融合;鼓励土地混合利用与功能转换;支持一栋一策”“一户一方案实施改造;优化审批流程,设立绿色通道,创新设计方案一次性联合会商制度。

三是拓宽筹资渠道,构建差异化补贴体系,依据房屋安全等级、建筑面积、产权属性等,分级给予财政补贴;建立梯度化支付机制,针对不同支付能力与不同意愿业主设计改造资金筹集方案,通过财政托底、引入合作企业、专项回购等多种方式推动签约率100%;激活空间复合价值,允许适度植入营利性设施,通过开放经营权转让、产权置换等方式实现空间增值收益反哺,形成可持续资金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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